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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其 他 国 家 进 口 规 定

8.1 阿 根 廷

进 口 证 及 规 例

  • 阿 根 廷 于 1988年 着 手 改 革 贸 易 体 制 , 对 进 口 减 少 制 约 。 现 时 大 多 数 商 品 均 可 自 由 入 境 , 毋 须 签 证 。

  • 进 口 商 必 须 向 海 关 登 记 , 并 委 托 持 牌 报 关 代 理 人 办 理 进 口 货 品 的 清 关 手 续 。 放 宽 进 口 无 形 中 开 放 了 登 记 制 度 , 让 有 意 经 营 进 口 贸 易 的 人 士 都 可 以 成 为 注 册 进 口 商 , 也 使 登 记 制 度 变 成 一 种 例 行 手 续 多 于 对 进 口 商 的 限 制 。

进 口 税 率

  • 进 口 税 按 进 口 货 品 的 到 岸 交 货 价 征 收 。 自 1998年 起 , 进 口 税 率 平 均 是 17%。

个 别 类 目 产 品 的 进 口 税 率 如 下 :

  • 绝 大 多 数 生 产 设 备 是 10%;
  • 农 产 品 是 2%至 14%;
  • 大 多 数 工 业 制 品 及 原 料 是 2%至 16%;
  • 消 费 品 是 20% 至 30%。

税 项

  • 大 多 数 进 口 货 品 须 按 到 岸 交 货 价 加 进 口 关 税 的 总 值 缴 纳 21% 增 值 税 ; 货 品 须 于 入 境 当 天 预 缴 9% 增 值 税 , 此 款 额 日 后 会 抵 销 最 终 应 课 税 款 其 中 一 部 分 , 但 生 产 设 备 除 外 ;
  • 按 到 岸 交 货 价 征 收 0.5% 进 口 统 计 费 , 但 生 产 设 备 除 外 ;
  • 本 产 货 品 亦 须 缴 纳 21% 增 值 税 ;
  • 所 有 进 口 消 费 品 须 缴 纳 3% 预 计 利 润 税 , 另 外 视 产 品 的 种 类 征 收 4% 至 60% 消 费 税 。

文 件

商 业 发 票 ( 正 本 及 三 份 副 本 ) 、 估 价 发 票 ( 如 有 指 定 ) 、 提 单 或 空 运 提 单 ( 至 少 有 一 份 可 流 转 副 本 ) 、 装 箱 单 ( 散 装 商 品 或 是 种 类 、 特 点 、 成 份 及 重 量 相 同 的 货 品 , 一 般 毋 须 随 附 装 箱 单 ) 、 保 险 证 明 书 ( 若 出 口 商 购 有 保 险 , 应 提 交 证 明 书 ) 、 价 目 表 ( 如 有 指 定 ) 、 卫 生 合 格 证 明 书 及 卫 生 证 明 书 ( 如 有 指 定 ) 。

此 外 , 凡 进 口 的 玩 具 必 须 附 有 由 原 产 地 签 发 , 并 经 阿 根 廷 驻 当 地 大 使 馆 或 领 事 馆 签 署 核 实 的 产 地 来 源 证 。 证 件 上 注 明 产 品 的 生 产 地 ; 装 货 港 口 ; 装 运 数 量 及 所 用 的 计 量 单 位 ; 阿 根 廷 进 口 商 名 称 ; 向 阿 根 廷 进 口 商 开 具 的 发 票 编 号 ; 证 明 书 签 发 国 家 的 检 定 机 关 ; 检 定 地 点 及 日 期 。

中 国 内 地 制 造 的 产 品 经 香 港 转 运 往 阿 根 廷 时 , 若 内 地 出 口 的 数 量 与 在 港 转 运 的 数 量 有 出 入 , 必 须 随 附 原 产 地 签 发 并 经 阿 根 廷 驻 香 港 总 领 事 馆 认 证 的 商 业 发 票 副 本 。 认 证 时 , 须 提 交 商 业 发 票 正 本 及 两 份 副 本 。

标 签

所 有 本 产 及 进 口 货 品 均 须 标 明 原 产 地 。

产 品 标 准

一 般 承 认 美 国 、 英 国 或 同 等 的 产 品 规 定 或 标 准 。 如 有 查 询 , 可 联 络 阿 根 廷 工 业 总 署 , 地 址 : Direccion General de Industria (General Directorate for Industry), Av Julio 1 Roca 651, Piso 1, Sector 25, 1322 Buenos Aires, Argentina; 电 话 : (541) 349 3655; 传 真 : (541) 349 3644。

阿 根 廷 的 产 品 安 全 规 例 分 三 个 阶 段 实 施 :

  • 第 一 阶 段 由 1998年 9月 18日 开 始 ─ 规 定 所 有 进 口 商 必 须 向 政 府 机 关 登 记 。 每 批 进 口 产 品 必 须 附 有 由 阿 根 廷 持 牌 工 程 师 签 署 的 表 格 , 证 明 产 品 符 合 国 际 安 全 标 准 。

  • 第 二 阶 段 由 1999年 2月 1日 开 始 ─ 规 定 产 品 必 须 经 阿 根 廷 政 府 机 关 检 定 , 并 接 受 认 可 实 验 室 测 试 。
  • 第 三 阶 段 由 2000年 2月 1日 开 始 ─ 由 该 日 起 , 阿 根 廷 实 施 产 品 安 全 标 志 制 度 , 规 定 产 品 必 须 附 贴 安 全 标 志 并 印 有 证 明 书 编 号 。

须 注 意 事 项

阿 根 廷 向 某 些 类 目 的 进 口 产 品 征 收 反 倾 销 关 税 。

海 关

阿 根 廷 海 关 , 地 址 : National Tax and Customs Administration Azopardo 350, 1107 Buenos Aries, Argentina; 电 话 : (54)(11)4343-0661; 传 真 : (54)(11)4343-9881; 网 址 : http://www.afip.gov.ar/

8.2 澳 洲

进 口 证 及

限 制

大 多 数 货 品 都 可 自 由 进 口 。

进 口 税 率

进 口 税 按 货 品 在 装 运 港 的 船 上 交 货 价 征 收 。 ( 海 外 运 费 及 保 险 费 用 均 不 列 入 进 口 税 计 算 范 围 内 )

  • 一 般 进 口 关 税 率 是 5%。

  • 纺 织 品 、 服 装 及 鞋 履 产 品 是 24% 至 34%。

税 项

  • 根 据 澳 洲 销 售 税 法 例 , 销 售 税 按 海 关 课 税 值 征 收 , 税 金 相 当 于 海 关 课 税 值 x 进 口 税 率 x 20% 销 售 税 。

  • 用 以 计 算 销 售 税 额 的 货 品 价 值 是 货 品 的 买 价 加 有 关 的 进 口 关 税 。 进 口 税 率 一 般 是 0% 至 32%。 大 多 数 货 品 的 进 口 税 率 是 22%, 家 庭 用 品 是 12%, 奢 侈 品 是 32%。

  • 大 部 分 食 品 、 药 物 、 外 科 用 品 、 服 装 、 书 籍 及 期 刊 均 获 豁 免 销 售 税 。

文 件

提 单 或 空 运 提 单 、 发 票 及 其 他 装 运 单 据 ( 装 箱 单 、 保 险 文 件 等 ) 。

标 签

  • 规 定 货 品 须 以 英 文 标 明 原 产 地 及 成 份 。

  • 食 品 、 化 妆 品 、 服 装 、 建 筑 材 料 及 若 干 类 电 气 设 备 受 新 订 立 的 标 签 规 例 管 限 。 产 品 标 签 必 须 印 有 产 品 名 称 、 制 造 日 期 、 制 造 商 名 称 及 保 质 期 , 供 消 费 者 参 考 。

  • 大 多 数 货 品 均 须 永 久 附 贴 护 理 标 签 , 提 供 指 定 的 资 料 及 产 品 保 养 方 法 。

  • 查 询 标 签 事 宜 , 可 联 络 澳 洲 标 准 组 织 , 地 址 : Standard Australia, 1 The Crescent, Homebush, NSW 2140, Australia; 电 话 : (61) (2) 82066010; 传 真 : (61) (2) 82066020。 网 址:http://www.standards.org.au

须 注 意 事 项

  • 用 木 制 容 器 装 运 的 货 品 必 须 附 有 熏 蒸 证 明 书 , 证 明 符 合 检 疫 规 定 。

  • 澳 洲 禁 止 供 三 岁 以 下 儿 童 享 用 的 玩 具 含 有 邻 苯 二 甲 酸 盐 物 质 。

  • 澳 洲 订 有 规 例 , 禁 止 生 产 、 进 口 及 销 售 含 有 致 癌 物 质 卤 氮 化 合 物 的 服 装 及 消 费 品 。

海 关

澳 洲 海 关 , 地 址 : Australian Customs Service, Customs House, 5 Constitution Avenue, Canberra City, ACT 2600, Australia; 电 话 : (61) (2) 62756666; 传 真 : (61) (2) 62756796; 网 址 : http://www.customs.gov.au/

8.3 巴 西

进 口 证 及

规 例

巴 西 规 定 所 有 进 口 商 须 向 巴 西 外 贸 部 长 (SECEX) 登 记 。 所 有 进 口 货 品 必 须 备 有 外 贸 部 长 签 发 的 进 口 证 。

进 口 税 率

进 口 税 按 进 口 货 品 的 到 岸 交 货 价 征 收 , 一 般 对 外 关 税 率 最 高 是 23%, 平 均 税 率 是 17%。

税 项

  • 进 口 货 品 须 缴 纳 进 口 关 税 、 工 业 产 品 税 及 货 品 流 通 税 。

  • 工 业 产 品 税 按 到 岸 交 货 价 加 进 口 关 税 的 总 值 计 算 , 税 率 由 0% 至 15%。

  • 不 同 州 实 施 不 同 的 货 品 流 通 税 率 , 平 均 是 17%。

  • 进 口 货 品 须 负 担 的 其 他 费 用 包 括 工 会 费 ( 到 岸 交 货 价 的 2.2%) ; 报 关 经 纪 费 ( 进 口 税 的 1%) ; 货 仓 税 ( 进 口 税 的 1%) ; 货 物 装 卸 费 ( 视 产 品 价 值 而 定 , 费 用 一 般 为 20美 元 至 100美 元 ) ; 管 理 佣 金 ( 目 前 是 50美 元 ) ; 进 口 证 费 ( 约 100美 元 ) ; 港 口 附 加 费 ( 到 岸 交 货 价 的 3%) 及 商 船 续 期 税 ( 相 当 于 海 运 运 费 的 25%) 。

  • 巴 西 政 府 正 实 施 玩 具 进 口 高 关 税 措 施 , 输 入 巴 西 的 玩 具 协 制 编 号 为 9501, 9502, 9503 及 9504.10 均 需 缴 纳 从 价 税 , 由 2000 年 的 37%,续 渐 降 至 2003 年 的 31%。

文 件

商 业 发 票 ( 包 括 经 公 证 行 核 实 的 来 源 地 申 报 书 ) 及 提 单 或 空 运 提 单 。 所 有 文 件 必 须 注 明 巴 西 外 贸 部 长 签 发 的 进 口 证 编 号 。

某 些 货 品 须 备 有 特 别 的 文 件 , 例 如 巴 西 农 业 部 签 发 的 活 植 物 或 植 物 组 成 部 分 卫 生 合 格 证 明 书 ; 有 可 能 传 播 疾 病 的 动 物 及 动 物 产 品 卫 生 证 明 书 ; 以 及 二 手 商 品 、 机 器 及 装 置 的 检 验 证 明 书 。

由 二 千 年 起 , 源 自 香 港 或 中 国 含 木 包 装 材 料 的 货 品 运 到 巴 西 , 必 须 经 若 干 薰 蒸 后 曝 气 处 理 程 序 及 符 合 文 件 规 定 。 建 议 出 口 商 在 出 口 有 关 的 货 物 到 巴 西 前 , 领 取 有 关 的 官 方 盖 印 的 熏 蒸 证 书 。

标 签

所 有 本 产 及 进 口 货 品 均 须 标 明 原 产 地 , 并 在 标 签 上 注 明 产 品 规 格 、 数 量 ( 以 公 制 单 位 或 公 制 等 量 单 位 标 示 ) 、 成 份 、 价 格 、 保 证 、 来 源 地 等 资 料 。 标 签 资 料 必 须 附 有 葡 文 译 本 。

产 品 标 准

一 般 承 认 美 国 通 用 的 产 品 标 准 。 查 询 详 情 , 可 联 络 以 以 下 机 构 : Centro de Informacao e Difusao Tecnologica-CIDIT, Instituto Nacional de Metrologia, Normalizacao e Qualidade Industrial — CONMETRO, Av Nossa Senhora das Gracas, 50 XEREM, 25250-020, Duque de Caxias, RJ, Brazil; 电 话 : (5521) 779 1409; 传 真 : (5521) 779 1631。

须 注 意 事 项

巴 西 向 某 些 类 目 的 进 口 产 品 征 收 反 倾 销 关 税 , 当 中 包 括 碳 酸 钡 、 座 台 电 风 扇 、 挂 锁 、 大 蒜 及 铅 笔 。

海 关

巴 西 海 关 , 地 址 : Ministerio da Fazenda, Esplanada dos Ministerios, Block P, 70048-900, Brasilia DF, Brazil; 电 话 : (5561) 314 4000; 传 真 : (5561)223-5239。 网址: http://www.fazenda.gov.br

8.4 加 拿 大

进 口 证 及

限 制

加 拿 大 规 定 以 下 产 品 入 境 时 须 附 有 进 口 证 : 药 物 ; 少 数 农 产 品 ; 若 干 类 目 纺 织 产 品 与 服 装 ; 天 然 气 ; 以 及 用 于 生 产 原 子 能 的 材 料 及 设 备 。

中 国 内 地 和 香 港 制 造 的 纺 织 品 及 服 装 受 配 额 限 制 , 须 附 有 相 关 的 配 额 签 证 。

进 口 税 率

进 口 税 按 货 品 的 交 易 价 征 收 。 交 易 价 是 指 实 际 支 付 或 应 支 付 的 货 品 价 格 , 当 中 包 含 佣 金 、 经 纪 费 用 、 包 装 费 、 专 利 权 税 及 货 品 运 往 加 拿 大 口 岸 的 运 输 费 用 。

  • 根 据 加 拿 大 普 及 特 惠 税 制 度 , 从 香 港 及 中 国 内 地 进 口 的 货 品 可 享 有 关 税 优 惠 。

  • 进 口 税 率 由 0%( 原 材 料 ) 至 15%( 工 业 制 品 ) 。

税 项

  • 协 调 销 售 税 在 纽 芬 兰 、 新 不 伦 瑞 克 及 新 斯 科 舍 三 个 大 西 洋 省 份 实 施 , 标 准 税 率 是 15%, 按 货 品 及 服 务 的 完 税 后 价 值 计 算 。

  • 加 拿 大 各 省 均 有 征 收 省 份 销 售 税 , 但 上 述 三 省 除 外 。 省 份 销 售 税 税 率 由 各 省 自 行 厘 定 。

  1. 阿 尔 伯 达 省 ─ 不 征 收 销 售 税 ;

  2. 不 列 颠 哥 伦 比 亚 省 ─ 完 税 后 价 值 ( 不 包 括 商 品 及 服 务 税 ) 的 7%;

  3. 马 尼 托 巴 省 ─ 7%;

  4. 西 北 地 区 ─ 不 征 收 销 售 税 ;

  5. 安 大 略 省 ─ 完 税 后 价 值 ( 不 包 括 商 品 及 服 务 税 ) 的 8%;

  6. 爱 德 华 王 子 岛 ─ 完 税 后 价 值 加 商 品 及 服 务 税 总 和 的 10%;

  7. 魁 北 克 省 ─ 海 关 课 税 值 的 7.5%;

  8. 萨 斯 喀 彻 温 省 ─ 完 税 后 价 值 ( 不 包 括 商 品 及 服 务 税 ) 的 7%; 以 及

  9. 育 空 地 区 ─ 不 征 收 销 售 税 。

  • 除 上 述 三 省 外 , 各 省 对 大 多 数 进 口 货 品 均 征 收 相 当 于 完 税 后 价 值 7% 的 商 品 及 服 务 税 , 但 基 本 杂 货 、 处 方 药 物 及 医 疗 仪 器 、 大 部 分 农 产 品 及 水 产 、 大 多 数 教 育 服 务 等 除 外 。

  • 若 干 类 目 产 品 ( 包 括 手 表 、 珠 宝 ) 完 税 后 若 价 值 超 逾 50加 元 , 须 缴 纳 10% 消 费 税 。 其 他 须 缴 纳 消 费 税 的 产 品 包 括 烟 草 、 香 烟 、 烈 酒 及 餐 酒 。

文 件

海 关 发 票 、 产 地 来 源 证 、 货 物 管 理 单 据 ( 提 单 或 空 运 提 单 ) 、 政 府 规 定 的 文 件 、 进 口 证 及 许 可 证 ( 如 适 用 ) 、 商 业 发 票 ( 提 供 买 家 与 卖 家 的 资 料 、 货 品 价 格 和 装 运 数 量 的 详 尽 说 明 ) , 以 及 其 他 装 运 单 据 ( 如 保 险 文 件 等 ) 。

  • 加 拿 大 规 定 凡 价 值 超 逾 1,200加 元 的 进 口 商 品 , 必 须 备 有 加 拿 大 海 关 发 票 或 同 等 发 票 。 香 港 的 商 业 文 具 公 司 也 有 提 供 这 类 发 票 。

标 签

  • 加 拿 大 规 管 产 品 标 签 及 标 志 的 主 要 法 例 有 《 消 费 品 包 装 及 标 签 法 》 、 《 度 量 衡 法 》 、 《 纺 织 品 标 签 及 广 告 法 》 及 《 贵 金 属 标 志 及 标 签 法 》 。

  • 标 签 上 的 资 料 须 以 英 文 及 法 文 标 示 。 附 贴 于 预 先 包 装 消 费 品 上 的 标 签 必 须 印 明 产 品 名 称 、 制 造 商 的 名 称 和 地 址 、 产 品 商 标 、 产 品 成 份 、 品 质 和 数 量 。

  • 凡 属 危 险 性 质 的 家 庭 用 品 及 含 纤 维 成 份 的 纺 织 品 , 均 须 附 加 带 有 警 告 标 志 的 标 签 。

须 注 意 事 项

  • 某 些 类 目 纺 织 品 及 服 装 受 加 拿 大 进 口 配 额 限 制 。

  • 输 往 加 拿 大 的 产 品 如 有 使 用 木 垫 料 、 木 制 货 盘 、 板 条 箱 或 其 他 木 质 包 装 材 料 , 必 须 经 特 别 处 理 , 并 附 有 出 口 国 主 管 机 构 签 发 的 熏 蒸 证 明 书 、 植 物 检 疫 证 或 其 他 处 理 证 明 书 。

  • 查 询 加 拿 大 产 品 标 准 求 要 求 , 可 浏 览 加 拿 大 产 品 标 准 局 , 网 址 : http://www.scc.ca/

海 关

加 拿 大 税 务 局 辖 下 关 税 、 消 费 税 及 税 务 部 , 地 址 : Office of the Minister, Canada Customs and Reveune Agency, House of Commons, Room 314, West Block, Ottawa K1A 0A6, Canada; 电 话 : (1) (613) 9957691; 传 真 : (1) (613) 995-0114; 网 址:
http://www.ccra-adrc.gc.ca/

外 交 及 国 际 贸 易 部 进 出 口 管 制 局 , 网 址 : http://www.dfait-maeci.gc.ca/menu-e.asp

8.5 墨 西 哥

进 口 证 及 规 例

  • 香 港 对 墨 西 哥 的 主 要 出 口 产 品 ( 包 括 电 子 产 品 、 电 脑 与 电 脑 部 件 、 纺 织 品 与 服 装 、 鞋 履 、 钟 表 、 玩 具 及 家 庭 用 品 ) 均 毋 须 申 领 进 口 证 。

进 口 税 率

进 口 税 按 进 口 货 品 的 到 岸 交 货 价 征 收 。

税 项

本 产 货 品 及 大 多 数 进 口 商 品 均 须 缴 纳 15% 增 值 税 。 进 口 货 品 的 增 值 税 按 到 岸 交 货 价 计 算 , 但 某 些 药 物 及 基 本 食 品 获 豁 免 增 值 税 。 进 口 货 品 还 须 缴 纳 相 当 于 到 岸 交 货 价 0.8% 的 海 关 服 务 费 。

文 件

要 求 的 文 件 包 括 : 商 业 发 票 ( 以 西 班 牙 文 编 制 ) ; 提 单 ; 装 箱 单 ; 保 证 为 订 价 过 低 货 品 缴 付 额 外 关 税 的 证 明 文 件 ( 如 适 用 ) ; 货 品 符 合 墨 西 哥 产 品 安 全 及 性 能 Secretaria de Comercio y Fomento Industrial所 发 的 规 例 证 明 书 ( 如 适 用 ) ; 性 质 特 殊 的 货 品 必 须 出 具 特 别 证 明 书 ( 例 如 卫 生 合 格 证 明 书 、 兽 医 卫 生 证 明 书 、 自 由 销 售 证 明 书 、 检 验 证 明 书 ) ; 以 及 「 货 价 申 报 书 」 。 进 口 文 件 须 由 持 牌 墨 西 哥 报 关 经 纪 人 制 备 及 提 交 。

查 询 出 口 付 运 前 检 查 的 需 要 , 可 联 络 通 用 公 证 行 有 限 公 司 (SGS)。

标 签

  • 依 法 须 附 贴 标 签 的 产 品 必 须 在 进 口 前 贴 妥 西 班 牙 文 标 签 , 否 则 会 被 禁 止 进 口 。 若 进 口 商 于 墨 西 哥 海 关 能 出 具 标 签 核 证 中 心 的 合 约 , 可 获 豁 免 遵 守 此 规 定 。

  • 大 体 上 , 零 售 产 品 的 标 签 ( 一 般 称 为 NOM 50) 必 须 载 有 以 下 资 料 : 产 品 名 称 、 数 量 、 生 产 者 及 进 口 商 的 名 称 或 注 册 编 号 和 地 址 、 原 产 地 、 适 用 的 警 告 语 句 、 以 及 指 示 消 费 者 参 考 产 品 说 明 书 。 所 有 在 产 品 上 显 示 的 资 料 , 必 须 以 西 班 牙 文 表 达 。

  • 墨 西 哥 目 前 实 施 三 项 与 标 签 有 关 的 新 标 准 , 分 别 是 适 用 于 纺 织 品 的 NOM-004-SCFI-1994; 适 用 于 预 先 包 装 食 品 及 不 含 酒 精 饮 品 的 NOM-051-SCFI-1994; 以 及 适 用 于 不 受 强 制 标 准 规 管 消 费 品 的 NOM-050-SCFI-1994。

  • 若 干 类 目 的 产 品 须 附 贴 标 签 , 当 中 包 括 镀 银 及 镀 镍 制 品 、 服 装 、 皮 革 制 品 、 包 装 食 品 及 饮 品 。

  • 纺 织 品 及 服 装 上 的 标 签 应 注 明 制 造 商 或 墨 西 哥 进 口 商 的 名 称 、 品 牌 名 称 、 产 品 所 用 材 料 、 尺 码 、 护 理 方 法 、 原 产 地 等 资 料 。

  • 食 品 及 不 含 酒 精 饮 品 的 标 签 ( NOM-051-SCFI-1994, 又 称 NOM 51) 必 须 载 有 以 下 资 料 : 产 品 名 称 ; 内 含 成 份 ; 数 量 ; 制 造 商 名 称 及 地 址 ( 进 口 产 品 必 须 向 墨 西 哥 商 务 部 呈 报 此 资 料 ) ; 产 地 来 源 ; 货 品 批 号 ; 失 效 日 期 , 贮 存 方 法 ( 例 如 「 保 持 冷 冻 」 ) ; 营 养 资 料 ; 进 口 商 名 称 及 注 册 编 号 。 如 情 况 适 当 , 标 签 应 印 明 产 品 的 烹 制 及 食 用 方 法 。

  • 若 同 一 包 装 内 有 多 件 产 品 , 毋 须 每 件 产 品 都 附 贴 标 签 , 但 须 标 明 「 不 得 分 散 销 售 」 字 样 。 每 件 产 品 必 须 标 示 失 效 日 期 及 货 品 批 号 。

  • 查 询 标 签 事 宜 , 可 致 电 热 线 电 话 : (52 5) 729 9486。

产 品 标 准

  • 根 据 标 准 及 量 条 例 ( Law on Standards and Metrology) , 墨 西 哥 划 分 两 种 产 品 标 准 : 法 定 标 准 ( NOM) 及 自 愿 性 标 准 ( NMX) 。

  • 墨 西 哥 法 定 标 准 (NOM) 规 定 进 口 产 品 经 测 试 合 格 后 , 始 可 在 市 场 上 销 售 。 墨 西 哥 只 承 认 本 身 的 NOM安 全 标 志 , 美 国 及 加 拿 大 的 安 全 标 志 ( 例 如 U/L, ETL, CSA) 不 获 该 国 政 府 承 认 。 产 品 测 试 签 证 必 须 由 墨 西 哥 Deccion General de Normas (DGN) 或 其 他 认 可 的 独 立 签 证 机 构 签 发 。 产 品 进 口 前 必 须 具 备 该 签 证 认 可 才 能 入 境 。 申 请 NOM 签 证 时 须 附 上 货 品 样 本 到 上 述 机 构 测 试 。

  • 若 干 产 品 受 墨 西 哥 NOM 法 定 标 准 管 辖。

  • 包 装 标 签 一 般 须 以 西 班 牙 文 标 示 规 定 的 商 品 资 料 。 这 些 资 料 的 内 容 由 有 关 的 NOM标 准 界 定 , 一 般 包 括 使 用 须 知 、 警 告 语 句 、 产 地 来 源 、 生 产 者 的 名 称 ( 或 注 册 编 号 ) 及 地 址 。 进 口 产 品 的 标 签 必 须 注 明 进 口 商 的 名 称 ( 或 注 册 编 号 ) 及 地 址 。

 

  • 总 括 而 过 言 , NOM规 定 :

    1. 产 品 必 须 在 墨 西 哥 接 受 测 试 。

    2. 只 有 墨 西 哥 公 司 才 可 持 有 NOM证 明 书 。

    3. 文 件 必 须 以 西 班 牙 文 编 制 。

    4. 产 品 安 全 标 准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。

    5. NOM证 明 书 持 有 人 须 承 担 产 品 安 全 责 任 。

  • 以 下 产 品 必 须 附 有 墨 西 哥 安 全 标 志 :

    1. 供 家 庭 、 办 公 室 及 工 厂 使 用 的 电 子 或 电 气 产 品 ;

    2. 电 脑 局 域 网 (LAN) 设 备 ;

    3. 照 明 装 置 ;

    4. 轮 胎 、 玩 具 及 学 校 用 品 ;

    5. 医 学 设 备 ;

    6. 有 线 及 无 线 电 讯 产 品 , 例 如 有 线 电 话 、 无 线 电 话 等 ;

    7. 凡 以 电 气 、 丙 烷 、 天 然 气 或 电 池 驱 动 的 产 品 , 必 须 经 墨 西 哥 测 试 后 方 可 入 境 。

  • 由 于 墨 西 哥 对 产 品 规 例 不 时 改 进 , 出 口 商 应 尽 量 在 出 口 前 向 当 地 入 口 商 了 解 清 楚 。

  • 查 询 墨 西 哥 产 品 标 准 可 联 络 : Direccion General de Normas (DGN). Puente de Tecamachalco No 6, pisco 3, Col Lomas de Tecamachalco, CP 53950, Mexico ( 电 话 : ( 525) 729 9475-6, 传 真 : ( 525) 729 9484)

须 注 意 事 项

  • 中 国 内 地 及 香 港 制 造 的 产 品 有 部 分 受 墨 西 哥 的 反 倾 销 监 察 , 受 限 制 产 品 包 括 :

    用 可 锻 铁 制 造 的 螺 纹 接 头 ; 蜡 烛 ; 鞋 履 ( 分 类 协 调 制 度 6401、 6402、 6403、 6404及 6405); 氟 化 物 ; 脚 踏 车 ; 脚 踏 车 轮 胎 内 胎 ; 黄 铜 挂 锁 ; 脚 踏 车 轮 胎 ; 铅 笔 刨 ; 已 缝 合 制 品 ( 其 他 已 缝 合 的 纺 织 制 品 ) ; 已 缝 合 制 品 ( 非 针 织 或 织 服 装 ) ; 已 缝 合 制 品 ( 针 织 或 织 服 装 ) ; 铅 笔 ; 牙 线 ; Metamizole sodium 或 dipyrone sodium; 纺 织 品 ( 棉 ) ; 纺 织 品 ( 其 他 植 物 纺 织 纤 维 ) ; 纺 织 品 ( 人 造 连 续 长 纤 维 ) ; 纺 织 品 ( 人 造 切 段 短 纤 维 ) ; 纺 织 品 ( 纱 罗 ) ; 钢 及 铁 制 阀 门 ; 玩 具 ; 球 形 门 拉 手 用 门 锁 ; 婴 儿 车 ; 喃 唑 酮; 餐 具 、 厨 房 餐 具 或 散 装 厨 房 用 具 ; 电 动 机 器 、 电 器 及 设 备 和 零 件 ; 有 机 化 学 产 品 及 工 具 。

海 关

财 政 和 公 共 信 贷 部 海 关 总 署 , 地 址 : Customs General Administrator, Ministry of Finance and Public Credit, Av Hidalgo 77, Modulo 1, 1er Piso, Col Guerrero, 06300 Mexico; 电 话 : 52 (5) 2283436; 传 真 : 52 (5) 228 3353。

8.6 波 兰

进 口 证 及 规 例

  • 波 兰 境 内 所 有 经 济 单 位 均 可 经 营 外 贸 , 毋 须 取 得 政 府 批 准 。 受 配 额 限 制 的 产 品 大 致 上 有 烟 、 酒 产 品 及 燃 料 。

  • 进 口 某 些 农 产 品 、 药 物 、 某 类 能 源 产 品 、 军 事 设 备 等 , 必 须 向 经 济 部 申 请 许 可 。

进 口 税 率

海 关 税 率 由 0% 至 45%。 进 口 税 按 进 口 货 品 的 到 岸 交 货 价 征 收 。 港 产 货 品 必 须 缴 付 基 本 税 率 , 但 中 国 内 地 制 造 的 部 分 货 品 进 口 波 兰 可 享 有 优 惠 税 率 。

工 业 产 品 进 口 税 率 平 均 为 7.73 % , 而 农 产 品 及 食 品 则 为 19.53 %。

税 项

本 产 及 大 多 数 进 口 货 品 均 须 缴 纳 22% 增 值 税 。

文 件

所 有 进 口 货 品 必 须 备 有 发 票 及 产 地 来 源 证 。 某 些 商 品 或 须 提 交 其 他 文 件 , 例 如 兽 医 卫 生 证 明 书 及 卫 生 合 格 证 明 书 。 波 兰 进 口 商 办 理 货 品 清 关 手 续 时 , 须 出 具 海 关 课 税 值 申 报 书 、 产 地 来 源 证 、 运 输 单 据 及 统 一 管 理 文 件 。

海 关 根 据 统 一 管 理 文 件 , 以 及 随 附 的 报 关 单 及 产 地 来 源 证 管 制 货 品 的 进 出 口 。

统 一 管 理 文 件 是 欧 盟 诸 国 一 致 承 认 的 跨 境 贸 易 文 件 。 该 文 件 有 助 于 促 进 欧 盟 各 国 的 跨 境 贸 易 , 使 进 口 公 司 能 够 凭 一 份 文 件 就 可 安 排 货 品 从 入 境 口 岸 运 往 欧 盟 各 国 市 场 。

标 签

所 有 包 装 产 品 或 罐 装 食 品 必 须 附 有 波 兰 文 标 签 , 注 明 产 品 成 份 、 营 养 价 值 、 建 议 食 用 日 期 、 生 产 者 名 称 及 地 址 、 产 品 重 量 等 资 料 。

产 品 标 准

根 据 波 兰 的 测 试 规 定 及 认 证 法 例 , 凡 有 可 能 危 害 消 费 者 安 全 的 本 产 及 进 口 产 品 , 或 是 用 于 保 障 生 命 、 维 持 卫 生 及 保 护 环 境 的 产 品 , 必 须 在 包 装 上 附 贴 B标 志 ( B代 表 bezpieczny, 是 波 兰 文 「 安 全 」 之 意 ) 。 这 类 产 品 包 括 燃 料 、 机 器 、 家 用 化 学 产 品 、 精 密 电 子 工 程 及 电 机 工 程 仪 器 、 建 筑 材 料 及 运 输 工 具 。

波 兰 设 有 17间 独 立 的 检 定 办 事 处 , 负 责 签 发 证 明 书 。 如 想 索 取 这 些 办 事 处 及 认 可 实 验 室 的 名 单 , 请 联 络 波 兰 研 究 及 检 定 中 心 , 地 址 : Polish Center for Research and Certification, ul. K obucka 23a, 02-699, Warsaw, Poland; 电 话 : (4822) 43 0596, 内 线 312; 传 真 : (4822) 47 2244。

要 获 得 B标 志 证 明 书 , 须 向 波 兰 研 究 及 认 证 中 心 提 交 下 列 文 件 :

  • 认 证 申 请 书 ;

  • 产 品 文 件 ;

  • 填 妥 的 问 卷 ;

  • 由 认 可 实 验 室 发 出 的 产 品 测 试 报 告 ;

  • 认 证 办 事 处 要 求 的 其 他 文 件 。

上 述 指 定 的 产 品 必 须 展 示 规 定 的 安 全 标 志 , 或 证 明 已 符 合 安 全 规 定 。

其 他 波 兰 常 用 的 产 品 标 准 包 括 : 波 兰 标 准 委 员 会 (PKN) 的 PN 及 波 兰 工 业 部 或 商 会 的 BN。

海 关

中 央 海 关 办 公 室 , 地 址 : Central Customs Office, ul. Swietokrzyska 12, 00-916, Warsaw, Poland; 电 话 : 48 (22) 694 4946; 传 真 : 48 (22) 827 3427。

8.7 俄 罗 斯

进 口 证 及

限 制

入 口 贸 易 体 制 已 减 少 进 口 制 约 , 所 有 的 机 构 及 个 体 均 可 在 无 特 别 限 制 下 进 行 国 际 贸 易 , 而 大 多 数 商 品 亦 可 自 由 进 口 。

进 口 签 证 及 其 他 限 制 只 限 于 某 类 货 品 : 彩 色 电 视 机 、 贵 金 属 、 宝 石 及 半 宝 石 、 杀 虫 剂 及 部 份 战 略 性 产 品 。

进 口 税 率

进 口 税 按 货 品 到 岸 交 货 价 征 收 。

  • 一 般 进 口 关 税 率 由 5%至 30%。

  • 入 口 税 率 分 四 层 : 最 优 惠 国 入 口 货 物 征 收 一 般 税 率 、 发 展 中 国 家 可 享 比 一 般 税 率 低 、 未 发 展 国 家 免 入 口 税 、 而 其 他 国 家 未 被 列 入 以 上 一 项 需 付 一 般 税 率 的 两 倍 。

  • 香 港 及 中 国 出 口 的 产 品 到 俄 罗 斯 可 享 优 惠 税 率 , 即 一 般 税 率 的 75%。 ( 不 包 括 : 纤 维 衣 服 、 鞋 履 、 贵 重 首 饰 、 仿 首 饰 、 电 子 消 费 产 品 、 电 话 、 集 成 电 路 及 钟 表 。

税 项

大 部 份 入 口 货 品 均 需 缴 付 20%增 值 税 , 而 食 品 及 儿 童 用 品 则 付 10%, 高 科 技 、 棉 花 及 药 物 则 免 缴 增 值 税 。

此 外 , 部 份 奢 侈 品 如 : 烟 、 酒 、 汽 车 、 石 油 及 首 饰 , 更 需 缴 付 25%至 90%消 费 税 。

文 件

发 票 、 提 单 或 空 运 提 单 、 产 地 来 源 证 、 装 箱 单 、 装 运 前 检 验 证 明 书 及 产 品 标 准 证 明 书 。

标 签

规 定 货 品 须 以 俄 文 标 明 或 外 文 及 俄 文 同 时 使 用 。

食 品 标 签 必 须 印 有 : 产 品 名 称 、 制 造 商 名 称 、 保 质 期 及 其 他 有 关 的 资 料 。 责 任 由 入 口 商 承 担 。

非 食 品 标 签 必 须 印 有 : 产 品 名 称 、 产 地 来 源 及 制 造 商 名 称 , 及 提 供 使 用 方 式 、 产 品 特 性 、 安 全 使 用 规 则 ( 如 需 要 ) 。

产 品 标 准

所 有 消 费 品 、 食 品 及 部 份 工 业 品 均 受 俄 罗 斯 国 家 标 准 委 员 会 及 其 他 法 定 机 构 的 强 制 性 安 全 条 例 限 制 , 每 次 产 品 入 口 均 需 附 上 有 关 的 产 品 标 准 证 明 书 。

然 而 入 口 产 品 如 附 合 以 下 五 个 国 际 组 织 的 安 全 标 准 其 中 之 一 个 , 亦 可 有 效 地 输 入 俄 罗 斯 : IECEE (Certification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); IECQ (Certification of Electrical Components); OIML (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Legal Metrology); the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 within the US (Certification of Automobiles and Parts); and the Brussels Convention (Certification of Hunting Equipment).

有 关 资 料 , 可 向 俄 罗 斯 国 家 标 准 委 员 会 (Gosstandardt) 查 询 , 地 址 : Leninsky Prosp. 9, 117049 Moscow, Russia.( 电 话 : ( 7 095) 236 4044及 传 真 : (7 095) 237 6032)

须 注 意 事 项

产 品 入 口 俄 罗 斯 如 未 附 有 有 效 的 标 准 证 明 书 , 将 被 当 地 海 关 送 往 当 地 的 俄 罗 斯 国 家 标 准 委 员 会 分 行 测 试 及 收 取 储 存 费 用 。 同 时 , 当 地 的 俄 罗 斯 国 家 标 准 委 员 会 分 行 并 会 通 知 货 物 供 应 商 及 进 行 测 试 。

以 上 程 序 并 不 适 用 于 食 品 、 兽 医 用 品 及 壳 类 产 品 , 此 类 货 品 的 检 疫 及 签 证 则 属 国 家 检 验 检 疫 及 卫 生 部 门 ( Sanepidnadzor) 所 负 责 。

海 关

俄 罗 斯 海 关 , 地 址 : State Customs Committee 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, 1-A Komsomolskaya Square, Moscow 107842, Russia

( 电 话 : ( 7 095) 267 4261及 传 真 : (7 095) 975 4823) 。

8.8 沙 特 阿 拉 伯

进 口 证

  • 沙 特 阿 拉 伯 因 宗 教 、 卫 生 或 保 安 理 由 , 至 今 仍 限 制 某 些 产 品 进 口 , 当 中 包 括 含 酒 精 饮 品 、 非 医 用 药 物 、 回 教 以 外 的 宗 教 用 品 、 武 器 及 与 武 器 相 关 的 电 子 设 备 。

  • 以 下 产 品 须 取 得 沙 特 阿 拉 伯 政 府 特 别 批 准 或 签 证 , 始 可 进 口 : 农 业 用 种 子 ; 活 动 物 、 活 鱼 及 冻 肉 ; 书 籍 、 期 刊 、 电 影 及 录 影 带 ; 宗 教 用 品 ; 化 学 产 品 及 有 害 物 料 ; 药 用 产 品 ; 无 线 设 备 ; 含 酒 精 产 品 , 包 括 香 水 ; 天 然 柏 油 ; 文 物 仿 制 品 。

  • 沙 特 阿 拉 伯 严 禁 以 色 列 货 品 进 口 。 身 为 阿 拉 伯 联 盟 的 缔 约 国 , 沙 特 阿 拉 伯 根 据 联 盟 议 定 的 抵 制 以 色 列 措 施 , 将 所 有 被 视 为 以 不 同 方 式 支 持 以 色 列 的 外 资 公 司 列 入 黑 名 单 。 不 过 , 发 起 此 项 抵 制 的 国 家 近 期 已 放 宽 限 制 , 因 应 个 别 情 况 容 许 本 土 公 司 与 黑 名 单 上 的 公 司 通 商 。 货 品 进 口 沙 特 阿 拉 伯 毋 须 签 证 , 但 只 有 该 国 公 民 才 可 进 口 货 品 作 转 销 之 用 。

进 口 税 率

进 口 税 按 进 口 货 品 的 到 岸 交 货 价 征 收 。

  • 大 多 数 进 口 货 品 须 缴 纳 0% 至 12% 进 口 税 。

  • 凡 与 本 产 货 品 构 成 竞 争 的 进 口 商 品 , 包 括 水 泥 、 钢 材 及 肥 皂 , 须 缴 纳 20% 进 口 税 。

  • 烟 草 产 品 的 进 口 税 率 是 30%。

  • 必 需 品 ( 例 如 食 品 、 教 育 与 卫 生 用 品 ) 及 本 地 工 业 所 需 的 材 料 和 设 备 可 获 豁 免 进 口 税 。

税 项

不 征 销 售 税 。

文 件

  • 商 业 发 票 、 产 地 来 源 证 、 提 单 或 空 运 提 单 、 轮 船 或 航 空 公 司 证 明 书 、 保 险 证 明 书 ( 若 货 品 以 到 岸 交 货 价 付 运 ) 、 天 祥 公 证 化 验 行 签 发 证 明 产 品 符 合 沙 特 阿 拉 伯 标 准 组 织 (SASO) 规 定 的 证 明 书 ( 如 适 用 ) 、 辐 射 证 明 书 ( 如 适 用 ) , 以 及 装 箱 单 。

  • 装 运 单 据 须 经 沙 特 阿 拉 伯 总 领 事 馆 确 认 合 法 。 港 商 如 需 办 理 此 认 证 手 续 , 可 联 络 阿 曼 驻 香 港 总 领 事 馆 。 该 领 事 馆 是 大 部 分 阿 拉 伯 国 家 在 香 港 的 代 表 。

标 签

任 何 进 口 沙 特 阿 拉 伯 的 产 品 必 须 符 合 该 国 的 标 签 及 标 志 规 定 , 尤 以 食 品 、 个 人 护 理 用 品 、 卫 生 护 理 用 品 及 药 物 为 然 。 查 询 标 签 事 宜 , 可 联 络 沙 特 阿 拉 伯 标 准 组 织 (SASO), 电 话 : (966) 1 456 9900; 传 真 : (966) 1 452 0086

产 品 标 准

  • 玩 具 产 品 须 符 合 安 全 规 例 。

  • 电 器 及 电 子 产 品 须 符 合 产 品 标 准 规 例 。
  • 某 些 产 品 需 先 进 行 测 试 , 才 获 签 发 安 全 证 书 。

须 注 意 事 项

  • 食 品 及 农 产 品 、 电 子 及 家 庭 用 品 、 汽 车 产 品 、 化 学 产 品 及 其 他 杂 项 产 品 须 接 受 装 运 前 检 验 。

  • 至 于 其 他 产 品 , 只 要 出 具 装 运 前 检 验 证 明 书 , 便 可 简 化 入 境 时 的 清 关 手 续 。

海 关

沙 特 阿 拉 伯 海 关 , 地 址 : Director General, Saudi Arabian Department of Customs, PO Box 3483, Riyadh 11471, Saudi Arabia; 电 话 : (966) 1 401 3334; 传 真 : (966) 1 404 3412。

8.9 南 非

进 口 证

  • 大 多 数 货 品 均 可 进 口 南 非 , 不 受 限 制 。

  • 某 些 类 目 的 产 品 列 为 不 准 进 口 商 品 , 当 中 包 括 水 果 ; 鱼 类 ; 某 些 蔬 菜 及 农 产 品 ; 餐 酒 ; 枪 械 ; 二 手 货 品 及 赌 博 游 戏 机 。 这 类 产 品 须 领 有 进 口 许 可 证 , 始 可 入 境 。

  • 进 口 商 如 需 申 领 进 口 许 可 证 , 须 向 进 出 口 管 制 司 登 记 。 进 出 口 管 制 司 代 表 财 政 部 和 贸 易 工 业 部 办 理 进 口 签 证 事 宜 。

进 口 税 率

进 口 税 按 进 口 货 品 在 出 口 国 的 船 上 交 货 价 征 收 。

  • 进 口 关 税 率 如 下 : 初 级 产 品 及 半 初 级 产 品 是 0% 至 10%; 生 产 设 备 是 0% 至 10%; 各 种 部 件 是 10% 至 15%; 消 费 品 是 15% 至 30%。

税 项

  • 进 口 货 品 须 缴 纳 14% 增 值 税 , 但 食 品 不 在 此 限 ( 包 括 米 、 蔬 菜 、 水 果 、 奶 类 、 棕 色 小 麦 面 粉 、 蛋 和 豆 类 , 但 不 包 括 肉 类 、 鱼 类 及 白 面 包 ) 。

  • 下 列 产 品 须 缴 纳 消 费 税 : 含 酒 精 及 不 含 酒 精 饮 品 、 烟 草 产 品 、 矿 泉 水 、 某 些 石 油 产 品 、 汽 车 、 办 公 室 机 器 、 菲 林 及 奢 侈 消 费 品 , 例 如 化 妆 品 、 家 居 消 闲 用 品 及 电 单 车 。

文 件

  • 商 业 发 票 、 产 地 来 源 证 、 提 单 或 空 运 提 单 、 轮 船 或 航 空 公 司 证 明 书 、 保 险 证 明 书 、 装 箱 单 、 临 时 发 票 ( 如 适 用 ) 、 进 口 许 可 证 ( 如 适 用 ) 。

  • 指 定 类 目 的 产 品 须 申 请 进 口 许 可 证 。 许 可 证 只 签 发 给 已 登 记 的 进 口 商 。 一 般 规 例 是 在 任 何 历 年 内 发 出 的 许 可 证 , 只 对 同 一 年 内 进 口 的 商 品 有 效 。 如 想 申 领 进 口 许 可 证 , 可 与 进 出 口 管 制 局 联 络 。 地 址 : Import and Export Control, Private Bag X192, Pretoria 0001, South Africa; 电 话 : (2712) 310 9791; 传 真 : (2712) 322 7408。

标 签

药 物 、 餐 酒 、 食 品 、 化 妆 品 、 牙 膏 、 含 氟 化 物 的 粉 末 及 漱 口 剂 须 符 合 特 定 的 标 签 规 定 。 某 些 类 目 的 产 品 须 附 有 英 文 及 南 非 荷 兰 文 标 签 。

产 品 标 准

目 前 共 有 43类 产 品 须 符 合 安 全 及 卫 生 标 准 , 当 中 包 括 电 器 、 电 子 产 品 、 汽 车 、 加 工 海 产 及 罐 装 肉 类 。 如 想 查 询 南 非 的 产 品 标 准 , 可 联 络 南 非 贸 易 工 业 部 辖 下 的 外 贸 关 系 局 局 长 , 地 址 : Director of Foreign Trade Relations, 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, Private Bag X84, 0001 Pretoria, South Africa; 电 话 : (2712) 310 9791; 传 真 : (2712) 320 7905; 也 可 联 络 南 非 标 准 局 , 地 址 : South African Bureau of Standards, 1 Dr. Lategan Td, Groenkkkloof, Private Bag X191, Pretoria, South Africa; 电 话 : (2712) 428 7911; 传 真 : (2712) 344 1568。

须 注 意 事 项

南 非 关 税 及 贸 易 委 员 会 已 对 香 港 及 中 国 内 地 出 口 的 不 恴钢 制 凹 形 器 皿 展 开 反 倾 销 调 查 。

海 关

查 询 进 口 许 可 证 详 情 , 可 联 络: Minister of Trade and Industry, 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, Private Bag X9047, Cape Town 8000, South Africa; 电 话 : (27 21) 461 7191; 传 真 : (27 21) 465 1291; 网 址 : http://wwwdti.pwv.gov.za/dtiwww/

查 询 南 非 的 进 口 政 策 及 关 税 事 宜 , 可 联 络 : The Commissioner, Customs and Excise Administration, South African Revenue Service, Private Bag X47, Pretoria 0001, South Africa; 电 话 : (27 12) 314 9911; 传 真 : (27 12) 325 7992。
网 址 :http://www.sars.gov.za/index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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